一、总则
本卡功能为橙储值卡,卡内有存款额方可消费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。
a. 持卡贵宾在蓝天大厦消费
持贵宾卡可享受:平时餐饮9.5折、客房4.5折、足道8折优惠;
b. 持贵宾卡不可享受:酒水、商品及特价活动等除外,与大厦其他优惠不可同时享用;会议、团体已经优惠价的,玲珑卡不可同时享用;婚、寿宴(4桌以上)玲珑卡不可使用。国家法定节假日、地方大型活动等除外
c. 持卡消费同时享受消费积分,年终按积分兑换返利蓝天大厦消费券(卡)。
二、 发放规定
1、凡在酒店消费的宾客,一次性购买满3000元以上可办理玲珑卡
2、本卡不记名,不挂失,不设密码。若需办理记名卡,需提供个人身份证, 填写申请表,并承诺遵守本章程。
3、本卡消费时若余额不足,需办理续卡手续,续卡起充金额为3000元,否则超过部份不予享受优惠
三、使用规则
1、持卡贵宾在消费时出示本卡,即可按规则享受优惠政策(平时优惠与节假日优惠)
2、各类卡均须在付款时出示VIP卡,以便按规则累计积分,
3、本卡不可还欠款使用。
4、本酒店VIP卡的有效期为三年,如在有效期内无消费记录,至有效期截止即自动失效。
四、挂失与补办
1、记名卡遗失,请至大厦领卡处凭有效证件挂失,办理补卡手续,原卡作废。补办后的新卡沿用原卡的有效期限及已累计的积分。
2、遗失补卡原则上每人不得超过两次。
3、无记名卡遗失,补卡手续不办理。
五、消费积分
1、消费满500元积1分,满1000元积2分,依次类推。
2、持积分卡人在现付消费时,将VIP卡交收银员刷卡收款后,其消费金额即可进入VIP卡积分。
3、持卡人若是欠帐消费的,要在结清费用时交财务收银员刷卡后,其消费金额即可进入VIP卡积分。
4、各类返利消费券将不再重复积分。
六、奖励办法
1、凡在酒店消费的宾客,一次性购买满3000元以上可办理玲珑卡;
2、凡在酒店消费的宾客,一次性购买满2-5万元之间,可享受赠送5%;
3、凡在酒店消费的宾客,一次性购买满5-10万元之间,可享受赠送6% ;
4、凡在酒店消费的宾客,一次性购买满10万元/张以上,可享受赠送8% ;
七、附件
1、积分返利消费券可在酒店餐饮、客房、足道使用。消费券不挂失,不找零,不兑换现金,过期作废。
2、积分返利消费券领取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月31日,7月1日至7月31日具体领券地点另行通知。消费券领取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及VIP 卡。
3、领取积分返利消费券后,上一年原有的消费积分记录便不再保留,后续消费重新积分。
4、若过期未领取消费券的视为自动放弃,上一年的原有积分不再保留,当年消费重新积分。
5、VIP卡消费积分查询方法,持卡人携VIP卡到收银处或财务科查询截止到目前的消费累计积分,查询时间为每月10-25日。
6、本酒店VIP卡所有权属扬州市蓝天大厦酒店有限责任公司。如遇持卡贵宾违背本章程有关条款,蓝天大厦不必预先通知,即可直接取消其用卡资格,并回收其VIP卡。
7、蓝天大厦负责本章程的制定,修订,并拥有解释权、修订权。持卡贵宾无论是否得到通知,本章程一经修改,即行生效。
2013-02-28
蓝天大厦贵宾卡使用章程.doc